为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公司研究决定对谷水充电站内3间门面房公开招租,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竟价招租,采用报价优先、诚信为本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一、门面房基本情况:
位于洛阳市涧西区中州西路与广文路交叉口西北角谷水充电站内3间门面房,建筑面积约75㎡。
二、竟租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没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法人或自然人;
(二)投标人将所租赁房屋从事的行业符合洛阳市市场监管的有关规定。
四、招租方式
该门面以每年每月20元平方米为底价面向社会公开竞租,以出价最高者确认承租人。
五、租赁期限及有关规定
(一)本次公开招租的门面房租赁期为3年,装修试租期2个月,2024年7月1日-2024年9月30日;合同租赁期3年,2024年10月1日-2027年10月31日,租金自合同签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付清第1年租金,1年租金到期后的5个工作日内交纳下1年租金以此类推。
(二)租赁期限内承租人不得撤租、转租、转让,若承租人私自撤租、转租、转让,出租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收回门面经营权。
(三)承租人如需装修相关设备或器械,装修方案须经出租人审阅,不得损坏房屋基础结构与质量,并应在征得出租人与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场施工。
(四)承租期满后,原承租人投入的设备、器械可自行运走,投入的装修无法拆除的不得进行破坏性拆除,门窗、墙面、地面、屋顶必须保持完好,无偿归出租人所有,承相期满后出租人收回经营权。承租期间,如遇政府政策原因无法继续经营的,合同自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如遇政府拆迁,有关拆迁赔偿全部归属出租人,承相人投入装修及设备的部分如政府有偿补偿则按政府有关补偿规定给予适当补偿,除此之外,原承租人不得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五)承租人必须承担水费、电费、保洁费用、垃圾清运费,并确保保持经营范围内外整洁、干净、卫生。水费、电费按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商业用水、用电价格计算,按月计量征收。
(六)承租期满后,原租赁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七)本次招租,竟租人自行到现场勘验(咨询电话:15537912303),竟租人一旦参与竞租,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
六、招租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7日。投标人须在招租公告发布的规定时间内,准时报名参与。
七、公开竟价
以公开竟价方式召开招租会,二轮报价,第一轮公开报价,第二轮单独报价,按照租赁价高低确定承租人。
(1)开标时间:2024年6月28日下午15点00分;
(2)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与市府西街交叉口洛阳城市停车5楼会议室。
八、投标人须知
1、报名时投标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现场开标,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惩戒、失信被执行人、三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依法不纳入信用中国网查询系统的单位应当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近三年内无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承诺函);(可选)
3、投标人中标后,由租赁双方签定租赁合同,办理承租手续,承租人于合同签定后2个工作日内付清第一年租金,交纳第一年履约保证金(即押金)10000元(壹万元整)。
九、投标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废标:
1、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自然人证明不齐全;
2、法人代表、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不参加议标会:
3、未按要求书写投标保证书相关条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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